各市州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团委: 根据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远程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2008年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08]24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服务岗位 全国远程办、团中央2008年分配给我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项大学生志愿者24名,分别到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岷县、敦煌市、瓜州县、高台县、靖远县、泾川县、和政县、临泽县、武都区、清水县、肃南县、永昌县、玉门市、凉州区、漳县、民乐县、镇原县20个县(市、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乡镇、村终端站点,从事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工作要求和任务 志愿者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优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要把“服务甘肃,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工作宗旨,脚踏实地,艰苦奋斗,不怕吃苦,勇于奉献。要继续发扬志愿者“团结、友爱、互助、奉献”的精神,在新的岗位上,努力学习,扎实工作。 志愿者要协助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技术指导和骨干人员培训工作,为所在乡(镇)管辖的每个站点至少培养1名管理员或技术员;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参与全乡(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培训工作;积极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农村青年工作。 三、组织管理 各级远程办、团委要制定志愿者工作、管理工作方案,制定派遣期间安全工作预案,精心组织,周到服务,确保志愿者安全顺利到岗。省远程办已对志愿者就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的基本原理、终端站点的建设、使用,教育辅助网络的使用和管理,教学组织管理、教学效果评估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初步培训,各市州远程办、团委要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严格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要求,做好志愿者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对大学生志愿者要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 要落实好志愿者的各项待遇,参加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志愿服务行动的大学生志愿者享受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及全国远程办和团中央下发的《关于实施2008年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志愿者服务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08〕24号)规定的相关待遇,志愿者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80元由中央财政支付,同时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服务地补贴标准,追加志愿者服务津贴,按月发放,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支持。 各级远程办、团委要高度重视志愿者参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志愿服务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志愿者服务期间兼任乡镇远程教育管理站副站长或乡镇团委副书记。志愿者服务期间工作安排要具体,任务要明确,对其工作要有检查,服务期满要有验收。